泰国外交部9月15日正式启动新版泰国免签政策,普通护照持有者的最长停留期限从原先的60天缩减至30天。
新规适用于60个国家和地区的旅客,入境后每次逗留不得超过30天。通过陆路或海路入境的游客原则上每自然年只能使用免签政策两次,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公民除外。
已在9月15日前依据旧政策进入泰国的游客,其已获签证官盖章的停留期限仍然有效,无需重新计算。所有非泰国籍旅客仍需在入境前提交TDAC电子入境卡,重新入境时需重新填写。
计划近期前往泰国的旅客应提前核实自己护照是否在30天免签名单内,并注意陆路、海路入境次数限制,最终仍需接受移民部门的常规审查。
泰国外交部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中进一步说明,除免签外,落地签(Visa on Arrival)旅客同样受本次30天停留上限约束,适用范围仍为此前公布的60个国家和地区的普通护照持有人。
来源:东南亚快曝光 Telegram频道 @F_KBG
原文链接:查看Telegram原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