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隆德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跨境诈骗案件,被告马某因偷越国境赴缅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查明,马某于2023年5月在未办理合法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非法偷越国境,随后在缅甸加入当地诈骗窝点,参与跨境诈骗及网络赌博,辗转滞留缅、柬、老等国,直至2026年2月再次从柬埔寨非法偷渡回国,被公安机关抓获。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马某的行为破坏国境管理秩序,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社会危害性较大。结合其前科及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元。此案再次提醒,跨境诈骗犯罪即使在境外完成,回流后仍将面临追责。涉案人员应及时停止违法活动,并通过合法渠道处理身份问题。
针对此次案件,马某此前曾因犯罪服刑并在服刑期间结识薛某的经历,以及其在缅甸、柬埔寨、老挝等地辗转滞留的违法事实,均已被司法机关依法查明。案件审理过程中,马某当庭认罪服判。东南亚快曝光提醒,偷渡出境参与境外电诈网赌并非法回流,可能同时面临多项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误以为在境外能够逃避追查,更切莫因所谓高薪工作非法出境参与灰产,已经涉入相关违法活动的人员应尽早停止违法行为并通过合法渠道处理身份及回国问题。
跨境诈骗风险提醒
隆德县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使裁判依据、量刑结果和行为危害得以直观呈现。对当地居民及曾接触境外灰产信息的人群而言,这种公开透明的司法过程,有助于把抽象的法律后果转化为具体警示,也让回流人员是否承担责任有了清晰可预期的判断。
截至发稿,目前尚未获得案件后续进展的进一步信息。编辑部将继续关注,若出现可核实的新情况,将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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